旧约 - 申命记(Deuteronomy)第21章

"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若发现有人被杀,暴尸野地,不知道是谁杀的,
长老和审判官t就要出去,从尸体那里量起,量到四围的城镇,
看哪一座城最靠近这尸体,那城的几位长老就要取一头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
那城的长老要把这母牛犊牵到流着溪水、未曾耕耘、未曾撒种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断它的颈项。
利未人祭司要近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拣选他们来事奉他,奉耶和华的名祝福,并且有任何的争讼和殴打,都由他们的口判决。
离尸体最近的那座城的每位长老要在山谷中,在颈项被打断的母牛犊上面洗手,
声明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
耶和华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百姓以色列,不要让无辜的血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这样,他们流血的罪就必得赦免。
你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中间除掉无辜的血。"
"你出去与仇敌作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上帝将他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为俘虏。
若你在被掳的人中看见美丽的女子,喜欢她,要娶她为妻,
就可以带她到你家去。她要剪头发,修指甲,
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为自己父母哀哭一个月。然后,你就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以后你若不喜欢她,就要让她自由离开,绝不可为钱把她卖了,也不可把她当奴隶看待,因为你已经占有过她。"
"人若有两个妻子,一个是他宠爱的,另一个是失宠的t,她们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他失宠妻子生的;
到了分产业给儿子的时候,不可将自己宠爱的妻子所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他失宠妻子所生的长子之上。
他必须认失宠妻子所生的儿子为长子,在所有的产业中给他双分,因为这儿子是他壮年时生的,长子的名分应当是他的。"
"人若有顽梗忤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然惩戒他,他还是不听从他们,
父母就要抓住他,带他出去到当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
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顽梗忤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
然后,城里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你就把恶从你中间除掉,全以色列听见了都要害怕。"
"人若犯了死罪被处死,你把他挂在木头上,
不可让尸体留在木头上过夜,一定要当日把他埋葬,因为被挂的人是上帝所诅咒的。你不可玷污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
申命记第廿一章   第 21 章 

  申 21:1-9> 我和教会在所在的社区里承担了什么责任? 

  21:1-9 罪行一旦发生,犯人逃跑以后,那地所有的人就同有责任。以此类推,一个城市如果有交通险阻而令人死亡,全城的人就当负起造成损伤与补救的责任。神在此向整个社区指出,人人都有责任去明察周围发生的事情,凡是对人的身体、社会、道德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况,我们都该合力除去。 

  申 21:18-21> 悖逆的儿女要受到这么严厉的惩罚吗?这…… 

  21:18-21 作父母的要将顽梗悖逆的儿女,带到本城的长老那里,用石头打死。没有圣经或考古学的凭证,证明百姓曾经执行过这种刑罚,要点乃是在家庭中,不可姑息不孝与悖逆之罪,更不可容它继续。──《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