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申命记(Deuteronomy)第21章

“在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上,如果发现有被杀的人,倒卧在田野,又不知道是谁杀死他的,
这样,你的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量一下从被杀的人那里到四周城市的距离。
看看哪一座城离那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母牛犊,就是还没有耕过地、没有负过轭的。
那城的长老要把母牛犊牵下去,到一个有活水长流的山谷,就是未曾耕种过、未曾撒过种的地方,在那里要打折母牛犊的颈项。
利未支派的祭司的子孙要上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拣选了他们事奉他,奉耶和华的名祝福。一切争讼和一切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的话决定。
那城所有的长老,就是离那被杀的人最近的,都要在山谷中,在被折断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
他们要声明,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过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
耶和华啊,求你赦免你的子民以色列,就是你救赎的,不要使流无辜人的血的罪归在你的子民以色列中间。’这样,他们流人血的罪就得到赦免了。
如果你行耶和华看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中间除掉流无辜人的血的罪了。
“你出去和仇敌作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 神把他们交在你手里,你就把他们掳了去。
如果你在被掳的人中看见了容貌美好的女子,就恋慕她,要娶她作妻子,
那么,你可以把她带进你的家里;她要剃头修甲,
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为自己的父母哀哭一个月,然后你才可以亲近她;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如果将来你不喜欢她,就要让她随意离去,决不可为了钱把她出卖,也不可以她为奴,因为你已经污辱了她。
“如果人有两个妻子,一个是他喜爱的,一个是他不喜爱的,两个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他不喜爱的妻子生的;
到了他把所有的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日子,他不可把他喜爱的妻子的儿子立为长子,排在他不喜爱的妻子的儿子以上,他才是长子;
却要承认他不喜爱的妻子的儿子为长子,把所有的产业分两分给他,因为这儿子是他强壮有力的时候所生的头生子,长子的权利本是属于他的。
“如果人有忤逆倔强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父母管教他以后,他还是不听从;
他的父母就要捉住他,把他带到当地的城门,去见本城的长老,
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忤逆倔强,不听从我们的话,是个贪食好酒的人。’
全城的人就要用石头打死他;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听见了,就都惧怕。
“如果人犯了该死的罪,被处死以后,你就把他挂在木头上;
他的尸体不可留在树上过夜,必须在当日把他埋葬,因为被挂在木头上的,是受 神咒诅的;这样,你就不至于玷污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了。”
申命记第廿一章   第 21 章 

  申 21:1-9> 我和教会在所在的社区里承担了什么责任? 

  21:1-9 罪行一旦发生,犯人逃跑以后,那地所有的人就同有责任。以此类推,一个城市如果有交通险阻而令人死亡,全城的人就当负起造成损伤与补救的责任。神在此向整个社区指出,人人都有责任去明察周围发生的事情,凡是对人的身体、社会、道德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况,我们都该合力除去。 

  申 21:18-21> 悖逆的儿女要受到这么严厉的惩罚吗?这…… 

  21:18-21 作父母的要将顽梗悖逆的儿女,带到本城的长老那里,用石头打死。没有圣经或考古学的凭证,证明百姓曾经执行过这种刑罚,要点乃是在家庭中,不可姑息不孝与悖逆之罪,更不可容它继续。──《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