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22章

主对摩西说:
“你去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叫他们要小心处理以色列民众献给我的圣物,免得亵渎了我的圣名。我是主。
世世代代的祭司当中,倘若有人是不洁净的,却去接近以色列人献给主的圣物,你们就必须撤去这人的祭司职分。我是主。
在亚伦的后代中,若有患麻疯或淋病的,在他未痊愈之前,是不可以吃任何圣物的。倘若有人碰到因接触过尸体而成为不洁的东西,或是有梦遗,
或是碰到不洁的人(不论他有甚麽不洁),
都要成为不洁,直到晚上,倘若不用水淋浴,便不可以吃圣物。
可是,日落之后,他就洁净了,他可以吃圣物,因为那是他应得的食物。
他不可以吃那些死去或被野兽撕裂的动物,不然,就会成为不洁;我是主。
他们应当遵守我的命令,免得你们负上罪债,也免得他们因为违背了我的命令而死亡。我是使他们成为圣洁的主。
利未家族以外的人,都不可以吃圣物;不论是在祭司家中寄居的或是作雇工的,都不可以吃。
但倘若是祭司用自己的钱买来的奴隶,这奴隶可以吃;在他家中出生的,都可以吃这圣物。
假如祭司的女儿嫁了给本族以外的人,她便不可以再吃举祭的祭物。
然而,倘若祭司的女儿不幸成为寡妇或被休弃,又没有儿子供养她,她回到父家,像她少年时一样,便可以吃父亲的食物;除此以外,本族以外的人都不可以吃。
倘若有人无意中吃了圣物,他便应当把误吃的圣物的数量,再加上五分之一,还给祭司。
他们不可玷污以色列民众献给主的圣物,
以免承担罪过。我是使祭司成为圣洁的主。”
主再吩咐摩西去告诉亚伦和他的儿子及以色列的所有民众说:“不论是以色列人或是寄居的外族人,把祭物献给主作燔祭,无论是还愿的或是自愿献的,
主再吩咐摩西去告诉亚伦和他的儿子及以色列的所有民众说:“不论是以色列人或是寄居的外族人,把祭物献给主作燔祭,无论是还愿的或是自愿献的,
都要献上全无残疾、雄性的牛,绵羊或山羊,才能蒙悦纳。
凡有残疾的都不应献上,因为这是不蒙悦纳的。
倘若有人献上牛或羊作还愿或自愿献的平安祭,就必须是全无缺陷的祭牲才会蒙悦纳。
瞎眼的、断骨的、残废的、疹疾的、癣疥的,都不可献给主,也不可当作任何一种火祭放在主的坛上。
至於畸型的公牛或羊羔,你们可以把它献作自愿祭,但不可献作还愿祭。
睾丸有瘀伤、砸碎、破裂或割损的牲畜,无论是在甚麽情况下,都不可以献给主,
你们也不可从外族人的手中接受这样的牲畜作祭物献给上帝;因为有残疾的祭牲都不蒙悦纳。”
主又对摩西说:“初生下来的牛、绵羊或山羊,七天之内,应与母亲在一起,但从第八天开始,它便可以接纳为献给主作火祭的祭牲了。
主又对摩西说:“初生下来的牛、绵羊或山羊,七天之内,应与母亲在一起,但从第八天开始,它便可以接纳为献给主作火祭的祭牲了。
然而,不论是牛或羊,你们都不可在一天之内把母和雏一同宰掉。
你们按蒙悦纳的规矩献感恩祭给主,
祭物要在当天吃完,不可留到第二天。我是主。
你们要遵行我一切的诫命。我是主。
你们不可把我的圣名当作等闲平常,你们在以色列中当尊我为圣,我是使你们成为圣洁的主。
我把你们从埃及领出来,作你们的上帝。我是主。”
利未记第廿二章   第 22 章 

  利 22:1-9> 神为什么给祭司定出许多专门的守则? 

  22:1-9 百姓对埃及的祭司一定非常熟悉,那些祭司所关心的主要是政治方面的事;他们把宗教看作是争取权力的途径,所以在以色列人中设立新的祭司制度,有可能令人感到怀疑,不知与埃及的祭司是否一样。但是神要祂的祭司事奉祂,也服事百姓。他们的职务是宗教上的,是协助百姓到神面前来敬拜。他们不可利用自己的地位来争取权力,因为神不准他们拥有土地,收受金钱。这一切的规定使百姓放心,也令祭司能全心事奉。 

  利 22:19-25> 不可将有残疾的祭牲献给神,这对我们也适用吗? 

  22:19-25 以有残疾的牲畜作祭物献上,不蒙神悦纳,因为它不能代表神无瑕无疵的本性,只有毫无瑕疵的祭牲,才可以预表耶稣基督完美无罪的一生。我们将最好的时间、才能,以及财宝献给神,才显出敬拜的真义,证明我们将神看为至尊贵的。──《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