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10章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
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利未记第十章   第 10 章 

  拿答与亚比户 

  利 10:1> 神不会计较我们的身分地位,但不会容忍轻慢的态度…… 

  10:1 燔祭坛上的火,当永远点着不可熄灭( 6:12-13 ),表明它是神圣的。拿答和亚比户在神面前献上的凡火是什么呢?可能是他们二人从别处将炭火带到这坛上,是不圣洁的;也可能指二人不按主所规定的时间献祭。不管怎样,他们二人是滥用了祭司的职权而轻慢神,因为神刚刚才对他们详示过敬拜之道。他们身为领袖,就有顺服神的重任,以他们的地位,很容易领许多百姓走入歧途。如果神指派你去领导、教导人,你一定要先与祂亲近,遵从祂的吩咐。 

  利 10:2> 刑罚每每使我们警觉自己的处境…… 

  10:2 亚伦的这两个儿子,对于遵奉神的献祭条例太过随便,神就以火来烧灭,以示惩戒。献祭本来是顺服神的行为,做得一丝不苟表示对神的尊敬。我们对顺服神这件事,很容易随随便便地照自己的方式,不依照神的方式来行。人若以为不管什么方式都是一样的话,神就不必吩咐我们遵照祂的法则了。祂的吩咐总是饶有深意的,我们不管是有意或是无意地怠慢、不顺服祂,都会陷入危险的境地。 

  利 10:8-11> 这条诫命对今日担当重任的人,有什么鉴戒? 

  10:8-11 祭司进入会幕事奉以前,不可喝清酒浓酒。如果喝醉了酒,头脑不清醒,就会犯拿答与亚比户所犯的罪,使百姓的敬拜蒙污;此外,喝醉酒也没资格再去教导别人。要遵守神的命令,人就须有节制。异教有醉酒的习俗,以色列人的祭司却应当迥然有别。 

  利 10:10-11> 我们如何在生活中分别圣与俗? 

  10:10-11 这两节及 19 章 1 至 2 节经文是利未记的中心。十诫是神的基本律法(参出 20:1-17 )。利未记则作详尽的解释,增补了其他许多细则,帮助百姓在生活中应用。神颁赐律法的目的,是要叫他们明辨是非、分出圣俗。遵照神的律法来生活,百姓便能自然而然地分别为圣,将自己献上事奉祂。 

  利 10:16-20> 摩西为何向亚伦的儿子发怒? 

  10:16-20 为百姓献赎罪祭的祭司,照例该吃部分祭牲的肉,其余的烧在祭坛上( 6:24-30 )。亚伦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与以他玛,将赎罪祭牲整个烧了,没吃那祭牲的肉,摩西就向他们发怒。亚伦解释说,两个儿子因为兄长误献凡火刚刚被烧死,所以他们不能不谨慎,摩西这才明白二人并非不顺服神的命令,只是心中畏惧,又因所临到他们哥哥身上的灾祸,令他们十分难过的缘故。──《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