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尼希米记(Nehemiah)第10章

首先签名的是哈迦利亚的儿子—省长尼希米,然后是希底家,再下面就是其他的人。
祭司有:西莱雅、亚撒利雅、耶利米、
巴施户珥、亚玛利雅、玛基雅、
哈突、示巴尼、玛鹿、
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亚、
但以理、近顿、巴录、
米书兰、亚比雅、米雅民、
玛西亚、璧该、示玛雅。
利未人有:亚散尼的儿子耶书亚、希拿达宗族的宾内,还有甲篾、
示巴尼、荷第雅、基利他、比莱雅、哈难、
米迦、利合、哈沙比雅、
撒刻、示利比、示巴尼、
荷第雅、巴尼、比尼努。
民众的领袖有:巴录、巴哈摩押、以拦、萨土、巴尼、
布尼、押甲、比拜、
亚多尼雅、比革瓦伊、亚丁、
亚特、希西家、押朔、
荷第雅、哈顺、比赛、
哈拉、亚拿突、尼拜、
抹比押、米书兰、希悉、
米示萨别、撒督、押杜亚、
比拉提、哈难、亚奈雅、
何细亚、哈拿尼雅、哈述、
哈罗黑、比利哈、朔百、
利宏、哈沙拿、玛西雅、
亚希雅、哈难、亚难、
玛鹿、哈琳、巴拿。
我们这些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圣殿守卫、圣殿歌手、圣殿工人,和所有遵从上帝法律的人已经跟住在我们土地上的外族人隔绝了。我们和我们的妻子以及所有能明白事理的孩子们,
在这里跟我们的领袖们联合发誓:如果我们违誓,将受到处罚。我们发誓要照上帝藉他仆人摩西所赐下的法律生活。我们要听从上主—我们的主给我们的命令;我们要遵守他一切的法律和规定。
我们不跟住在我们土地上的外族人通婚。
如果当地的居民在安息日或其他圣日带五谷或别的东西来卖给我们,我们不向他们买。每逢第七年,我们不耕种土地,也不追讨欠我们的债。
每年,我们每人要捐献五公克银子,帮助支付圣殿的费用。
我们要供应圣殿敬拜事宜所用的供饼、每日的素祭、每日烧化祭用的牲畜、安息日的圣祭、每月初一和其他节期的各种圣祭、为以色列赎罪的祭,以及圣殿所需要的任何东西。
我们这些人民、祭司,和利未人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每年抽签决定哪一宗族该供给柴,好烧祭牲献给上主—我们的上帝。
每一年,我们要把最先收成的五谷和最先在树上成熟的水果带到圣殿献上。
我们每人要照法律的要求把头胎的儿子带到在圣殿事奉上帝的祭司那里,献给上帝;也要把母牛的头生小牛以及绵羊和山羊的头生小羊带去献给上帝。
每一年,我们要把那用最先收成的五谷做成的面团带到圣殿的祭司那里;也要把酒、橄榄油,和各种水果献上。我们要把土地收成的十分之一带给在我们的农庄上收什一捐的利未人。
收什一捐的时候,亚伦后代的祭司们要跟利未人在一起,然后,利未人从收来的什一捐当中取出十分之一来,带到圣殿仓库为圣殿之用。
以色列人民和利未人又要把供献来的五谷、酒、橄榄油带到存放圣殿器皿的仓库,就是值班的祭司们、圣殿守卫,和圣殿歌手们住的地方。我们绝不会不顾我们上帝的圣殿。
尼希米记第十章   第 10 章 

  尼 10:28-39> 物质上的建造与精神上的建造有什么关系?孰重孰轻? 

  10:28-39 城墙竣工,神在摩西时代与以色列人立的约也重新确立(参申 8:1-20 )。这约的精意对我们十分重要。我们与神的关系,不应该限于上教会和定期的事奉,还应影响我们的时间( 10:31 )、财物( 10:32-39 )和彼此间的关系( 10:30 )。你既选择跟从神,就当立志如此事奉祂。可惜以色列人破坏了原先的约。我们不论顺逆,都当持守向神所立的约。 

  尼 10:30> 以色列人与外邦人通婚就一定会离弃神吗?摩西不是也娶了外邦女子吗? 

  10:30 神的子民若要向外邦人作见证,便需要一个团结一致敬畏主的大家庭。他们也要远离拜偶像的人,免受引诱。神禁止以色列人与异族通婚,又不准外邦人居于这地(参申 7:3-4 ),正是基于这个缘故。然而每一个时代,以色列人都犯上与异族通婚的罪,对家庭和国家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为与外邦人通婚,使以色列人跟从配偶膜拜偶像(参王上 11:1-11 )。国家一旦远离神,必然衰败危殆。 

  尼 10:31> 星期日一定要去崇拜聚会吗?有时忙不过来就算了吧…… 

  10:31 神深知人若沉迷于钱财利益,便会忘记休息,所以祂禁止在安息日进行买卖。以色列人也明白,敬拜荣耀神才是最重要的,故此他们拒绝作金钱的奴隶。在现实生活里,我们常要在神与金钱、利益、安逸中间作抉择。我们必须省察自己的工作,留意自己的敬拜生活,到底是否将神放在首位? 

  尼 10:31> 欠债也不让讨,是否不公平呢?这条律法现今还有意义吗? 

  10:31 律法规定每逢第七年,所有债务都要被豁免(参出 23:10 ;申 15:1-2 )。以色列人在此背诵律法并许愿遵行神的律法,谨守与祂所立的约。 

  尼 10:32> 向圣殿纳丁税是从何时开始的? 

  10:32 七十年前,在先知哈该、撒迦利亚的鼓励以及以斯拉的带领下,圣殿被重建(参拉 6:14-15 );百姓也恢复向圣殿纳丁税、献祭并且守节。 

  尼 10:36> 奉献头生的给神,这律法的精义何在?对我们有何指导? 

  10:36 奉献头生的人、畜的条例,源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代(参出 13:12-14 )。尼希米恢复古例,以色列人便要重新学习把头生的献与神(参出 13:1-2 ;民 3:40-51 )。虽然新约时代已取消此例,但它的精神犹在,就是要把最好的时间、财富与才能优先献给神。你有将最好的献给主吗?还是只献剩余的部分呢? 

  尼 10:37-39> 在今日,谁是“利未人”?谁是“祭司”?我们怎样支持他们的事奉? 

  10:37-39 根据神的律法,以色列人要将他们所得出产的十分之一献给利未人(他们负责管理圣殿和施行宗教仪式),而利未人也要献出所得的十分之一给祭司。这样做的本意,是保证支援神的家和神的仆人。我们不可忽视对神仆人应尽的责任。──《灵修版圣经注释》